更新时间:2017-11-20 14:52:16 点击:
湖南信息学院第二届校友会组织机构选举办法
1.实行等额选举,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校友代表半数当选。
2.湖南信息学院第二届校友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,由筹备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。
3.参加选举的校友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。选举采用举手方式,每位代表记一票,不得委托。
4.校友代表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、不赞成或弃权,并分别举手表决。
5.大会选举设监票人3名,其中总监票1名,大会表决通过。其他工作人员由筹备委员会指定,在监票人监察下进行工作。
6.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,由筹备委员会决定处理。